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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目的
提络与信息安全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形成科学、有效、反应迅速的应急工作机制,确保重要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实体安全、运行安全和数据安全,最大限度络与信息安全突发公共事件的危害,保障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保护公众利益,维护正常的政治、经济和社会秩序。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单位络与信息安全突发公共事件和可络与信息安全突发公共事件的应对工作。
本预案启动后,本单络与信息安全应急预案与本预案相冲突的,按照本预案执行;法律、法规和规章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管理规定
1、工作原则
预防为主:立足安全防护,加强预警,重点保护基络和关系国家安全、经济命脉、社会稳定的重要信息系统,从预防、监控、应急处理、应急保障和打击犯罪等环节,在法律、管理、技术、人才等方面,采取多种措施,充分发挥各方面的作用,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体系。
快速反应:在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公共事件发生时,按照快速反应机制,及时获取充分而准确的信息,跟踪研判,果断决策,迅速处置,最大程度地减少危害和影响。
以人为本:把保障公共利益以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的安全作为首要任务,及时采取措施,最大限度地避免公民财产遭受损失。
分级负责:按照 “谁主管谁负责、谁运营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以及 “条块结合,以条为主 ”的原则,建立和完善安全责任制及联动工作机制。根据部门职能,各司其职,加强部门间的协调与配合,形成合力,共同履行应急处置工作的管理职责。
常备不懈:加强技术储备,规范应急处置措施与操作流程,定期进行预案演练,确保应急预案切实有效,络与信息安全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的科学化、程序化与规范化。
2、组织指挥机构与职责
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公共事件后,网络与信息安全应急协调小组(以下简称协调小组),为络与信息安全应急处置的组织协调机构,负责领导、络与信息安全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网络与信息安全协调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安全协调小组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和综合协调,并监部门进行联系。
3、先期处置
(1)络与信息安全突发公共事件时,事发部门应做好先期应急处置工作,立即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同时向相关安全主管部门通报。
(2)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分为四级:特别重大 (Ⅰ级)、重大(Ⅱ 级)、较大(Ⅲ级)、一般(Ⅳ级)。
(3)安全主管部门络与信息安全突发公共事件发生或可能发生的信息后,应加强与有关方面的联系,掌握最新发展态势。对Ⅲ级或络与信息安全突发公共事件,由安全主管部门自行负责应急处置工作。对有可能演变为Ⅱ级或络与信息安全突发公共事件,要为安全协调小组处置工作提出建议方案,并作好启动本预案的各项准备工作。安全主管部门络与信息安全突发公共事件发展态势,视情况决定赶赴现场指导、组织派遣应急支援力量,支持事发部门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4、应急处置
应急指挥
本预案启动后,根据安全协调小组会议的部署,担任总指挥的领导和参与指挥的领导迅速赶赴相应的指挥平台,进入指挥岗位, 启动指挥系统。相关联动部门按照本预案确定的有关职责立即开展工作。
应急支援
本预案启动后,安全协调小组办公室根据事态的发展和处置工作需要,及时增派专家小组和应急支援单位,调动必需的物资、设备,支援应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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